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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决算公开

作者:发布时间:2024-11-22点击数:

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位于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云南省教育厅主管,省州共建共管。学校的前身是创办于1955年的潞西师范学校(1974年更名为德宏州民族师范学校)、1958年的德宏州农业学校和1978年的德宏师专班。1984年,在德宏师专班基础上设立德宏州教育学院,1999年上划省管时更名为德宏教育学院。2002年,德宏教育学院和德宏州民族师范学校合并,组建新的德宏教育学院。2005年,德宏州农业学校并入德宏教育学院。2006年,德宏教育学院改制为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坚持以师范类专业为主体,打造体现区位特点、民族特色和国际特性的专业群,强化服务沿边开放示范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重点专业建设。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学校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为基本职能。建校以来,学校共培养各级各类人才5万余人,为全州各行各业培养了一大批政治素质好、文化素质强的少数民族干部和应用型人才,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学生遍布德宏地方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尤其是在德宏中小学和学前师资队伍中,毕业生占比达46%,已成为边疆民族地区人才培养的主要阵地和培养基础教育师资的摇篮。历经60余年积淀,学校已成为一所以教育学学科为龙头,师范专业为重点,多学科交叉协同发展的地方应用型师范学校。

学校定位:

办学类型定位:地方性,应用型师范学校。

办学层次定位:以专科教育为主,积极申报本科专业。

服务面向定位:扎根德宏,立足云南,服务边疆。

学科专业定位: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教育学学科为主,农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同与交叉发展,

人才培养定位:坚持立德树人,构建以就业需求和素质养成为导向的实践性、创新型、多样化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发展目标定位:以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建设立足德宏,面向省内外,辐射南亚东南亚的优质国门大学;以教育学学科为主,农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同与交叉发展,努力将学校建设成为滇西地区培养基础教育师资、在南亚东南亚有影响力的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研究和宣传阐释。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抓好问题整改,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校“十四五中后期”发展思路结合起来,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推动学校6个高质量发展的各方面。

2.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持续深化政治巡察,统筹安排巡察任务,扎实推进内部巡察规范化建设,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贯彻执行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3.开展好党的理论学习宣传。持续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宣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宣传好2024年“两会精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习近平文化思想等理论。组建具有边疆民族特色的师生宣讲团队,在校内及地方广泛开展思想政治理论宣传。

4.高质量推进三年行动计划。按照时间表、路线图,持续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年重点任务落地见效,与学校“十四五中后期”发展思路有机衔接,健全联动工作机制,做好月自查、季调度、半年督导、年度“回头看”。

5.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马克思主义学院对标建设,将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为教育教学、理论宣传研究、社会服务和人才培养等功能相互协调、互为支撑的坚强阵地。按要求开好讲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落实“大思政课”建设18条措施,推进大中小幼思想政治教育和思政课一体化改革创新,建好大中小幼思政课一体化共同体。持续开展高校思政课教师“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推动“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开展等级评定和风采展示。积极参与云南省高校辅导员素质能力提升计划,选树“最美高校辅导员”和“最美高校班主任”。从严规范学生军训工作。加强学生资助体系建设,强化资助育人功能。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

6.“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动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协同育人,强化学生思想整治教育,开展“学习新思想做好接班人”、爱国主义等主题读书活动。高质量实施体育美育“浸润行动”,选派优秀学生到芒市、盈江县支教,着力培育“一县一特色”“一校一品牌”“一生一专长”。持续开展每天锻炼健康跑,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实施劳动习惯养成计划,开展大学生劳动素养发展状况监测,规范劳动和研学基地建设。

7.实施毕业生就业创业提质行动。实施2024届毕业生就业创业提质行动。拓展深化“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实施“万企进校园”计划,分类举办线下招聘活动。提供高质量就业指导服务,举办生涯发展和就业指导“四个一”活动,积极参加首届云南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云南赛区比赛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严格落实重点群体“1333”帮扶制度,实施“宏志助航”计划。推进对口就业帮扶援助,开展残疾人大学生、退役军人大学生就业专项行动。探索建立困难群体就业帮扶电子档案。推进就业工作综合评价,完善就业监测与评价反馈机制。

8.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深入推进学校专业群建设,科学合理论证“边疆基础教育专业群、热区特色农业专业群、边疆民族文化旅游专业群、数字技术专业群、跨境商贸物流专业群”五个专业群建设工作。启动2024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开展第三批课程思政立项。组织开展2024年校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师教学能力比赛,并择优推荐优秀团队参加省赛。组织开展2024年师范生教学技能比赛和“三字一话”技能比赛,抓好20241+X证书的实施工作。科学合理核定学校招生规模,做好2024届招生工作。

9.做好学术科研申报、结题、平台建设工作。注重成果培育,开展好学术讲座活动,充分做好云岭大讲堂、德师讲堂工作,鼓励学院邀请专家学者开展学术讲座活动。做好重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组织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省哲学社科、省教育厅、校级课题等各级项目的申报、结题工作。启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协同创新研究中心(研究院)”建设工作;开展云南省(厅州共建)实验室申报工作。

10. 扩大教育对外开放。提高教育外事管理水平,加强缅甸语、泰语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做好2024年国际学生招生录取工作。强化教育外事培训,提升教育外事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深入推进与国外高校和教育机构在教学、科研方面的合作;推进落实国内合作项目,全面梳理已签订合作项目执行情况,制定任务清单,加强统筹协调推进并督促实施。

11.继续做好“双创”工作。做好全国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对照《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指标体系(2023年版)》,对材料进行归类整理。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共设置机构32个,其中:党政管理机构13个:包括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宣传部、统战部、纪检处、审计处、财务处、科研处、学生处、教务处、保卫处、对外合作交流处。教学部门11个:包括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信息学院、理工学院、农学与生物科学学院、艺术学院、体育学院、交通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教辅部门5个: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后勤服务中心、图书馆、资产管理中心、网络与信息中心。群团组织3个:校团委、校工会、妇女联合会。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6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6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33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98人(离休0人,退休198人)。

年末其他人员56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56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9673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2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度收入合计25591.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525.32万元,占总收入的80.2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3984.42万元(含教育收费3976.87万元),占总收入的15.57%;经营收入610.74万元,占总收入的2.3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71.28万元,占总收入的1.8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45元,增长0.0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519.19元,增13.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减少891.49元,下降18.28%;经营收入增加610.74元,增长10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减少2232.99万元,下降82.57%。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按生均经费的80%下达,其余20%及各类项目费拨款没有纳入年初预算中,比如:学生的奖助学金项目,生均提标经费,各类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等,所以增加。事业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学校事业收入部份的支出减少,年初预算没有执行完毕,所以减少。经营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云南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高等学校学生食堂长效运行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教后〔20137号)文件要求(自主经营食堂占比不低于60%)和2022年审计提出的“无食堂自主经营”问题的整改要求,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于20232月份引进了两家自主经营食堂餐饮服务团队(225日正式运营),所以增加。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新校区建设贷款本金利息已于2022年偿还完,德宏州政府从2023年起不再拨付我校贷款本金及利息,所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度支出合计26128.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56.11万元,占总支出的46.14%;项目支出13461.45万元,占总支出的51.5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610.74万元,占总支出的2.3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24.06万元,增长1.6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20.41万元,增长6.36%;项目支出增减少907.09万元,下降6.3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增加610.74万元,增长10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如住房公积金额、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额等增加。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新校区贷款本金及利息支出减少。经营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根据《云南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高等学校学生食堂长效运行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教后〔20137号)文件要求(自主经营食堂占比不低于60%)和2022年审计提出的“无食堂自主经营”问题的整改要求,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于20232月份引进了两家自主经营食堂餐饮服务团队(225日正式运营),所以营业支出增加。

图片2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056.1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668.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87.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51%。人员支出主要包含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家庭支出,用于学校职工人员支出及各类保险费,以及学生校级奖助学金、勤工助学金等各类学生补助。商品服务支出主要用于办学保障支出等。

图片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461.4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159.43万元,主要是中央教育强国项目,用于学校实训大楼的建设。学生的国家及省政府奖助学金支出1591.11万元。学校化债支出1700.48万元。德宏州政府对我校改善办学条件的支出及其他科研经费的支出184.68万元。学校为推进发展用于教学、科研及学校保障运行支出5825.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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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25.32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56%。与上年相比增加4723.24万元,增长29.89%,主要原因是要原因是由于学校扩大招生规模,学校为推进发展用于教学、科研及学校保障运行,相应经费支出较上年有所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18898.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07%。主要用于1)普通教育12503.52元,占教育支出的66.16%。按项级科目划分具体为:高等教育12503.52元,占普通教育支出的为100.00%,主要用于学校职工人员支出及各类保障支出等;(2)职业教育支出6395.06元,占教育支出33.84%,主要用于学校学生各类奖助学金及教学活动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109.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4%主要用于用于学校开展科技计划项目。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74.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1%主要用于学校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各类社保费用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42.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主要用于学校缴纳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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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一致。

我校2022年度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0.00万元,无变化。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校不属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资产总额112227.69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38.40 万元,固定资产93992.92 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6,531.01 万元,无形资产6531.01 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1809.3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8130.4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0.99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3.86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38万元;出租房屋3041.28平方米,账面原值993.45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75.8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58.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5.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9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5.2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套报表从元表转换为万元表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财政拨款是各级财政部门按批准的预算,将财政资金拨给预算单位的过程。其资金来源一般为本级政府财政收入,一般用于公共事业(教育、卫生、交通、市政、科研、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等)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4.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存在某些与自身正常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的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的除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损赠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

6.基本支出: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维护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如基本工资、津贴、办公费、劳务费、交通费等。

7.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包括财政专项资金以及各类横向科研课题经费。

8.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缴费。

9.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

1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包括:离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助学金、住房公积金等。

11.债务利息支出:反映单位的债务和利息支出。

12.资本性支出: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修缮等的支出。

13.经营支出: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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